回答1: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是指1900年(清光绪26年)在慈禧太后宣战下,英、法、德、美、日、俄、意、奥(奥匈帝国)等国派遣的联合远征军,为镇压中国北方义和团运动而进入中国所引发的战争。八国联军的行动,直接造成义和团的消灭,以及京津一带清军的溃败,迫使慈禧太后挟光绪帝逃往陕西西安;最终清朝与包含派兵八国在内的11国签订《辛丑条约》,付出庞大的赔款,并丧失多项主权。华北大乱之际,东南各省督抚自行宣布中立,从此清中央政府权威低落,汉族权臣抬头。战争也引起了列强在华势力的变化,并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日俄两国为争夺中国东北及朝鲜利益而引发的日俄战争。
回答2:
辛丑条约
主要内容有
1.赔款。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录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 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